843年,《凡尔登条约》签订,法兰克帝国分裂为东法兰克王国、中法兰克王国、西法兰克王国,东法兰克王国为神圣罗马帝国的前身。
936年,萨克森公爵奥托一世在亚琛由美因茨大主教希尔德贝特加冕为国王。962年,奥托一世前往罗马,正式被教宗加冕为皇帝并建立帝国,帝国的官方名称为“罗马帝国”。奥托一世的加冕被普遍认为是神圣罗马帝国的开端。
神圣罗马皇帝与罗马教宗围绕政治与宗教的权利,展开了旷日持久的斗争。教宗故意称东法兰克国王为条顿国王,称东法兰克王国为条顿王国,以此表明国王在教宗加冕为皇帝前不具备统治的普世性。作为回应,亨利二世在995年加冕为“罗马人的国王”以对抗罗马教宗,强调即使在正式成为皇帝前,罗马王也具备统治的普世性。1157年,皇帝红胡子腓特烈一世为进一步强调皇权的神性,将帝国的官方名称改为“神圣罗马帝国”。
1245/1254年-1273年,是混乱的大空位时代。诸侯邦国各自为政,互相之间纷争不断,帝国不可避免地走向衰落。
1356年,查理四世颁布《金玺诏书》,在法律上正式确定皇帝须由七大选帝侯推选。
12-16世纪,神圣罗马帝国逐渐完成对罗马法的继受。标志事件为1495年马克西米利安一世成立帝国法院,正式宣布罗马法为帝国普通法。
1508年,罗马王马克西米利安一世由于威尼斯共和国的阻挠无法前往罗马进行加冕,圣座派遣特使允许罗马王宣称了“选帝”这一头衔。从斐迪南一世开始,罗马王援引马克西米利安一世的先例,不前往罗马加冕而直接宣称“选帝”。
随着意大利和勃艮第退出神圣罗马,帝国领土主要限于德语地区。1474年,帝国文件首次出现“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1512年,帝国议会正式将帝国更名为“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
1618年,三十年战争爆发,战争导致哈布斯堡王朝失去了大量领地,神圣罗马帝国分崩离析,名存实亡。
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神圣罗马帝国连续组建三次反法联盟,武装干涉法国,但都被拿破仑率军打败。
1806年,拿破仑勒令末代皇帝弗朗茨二世放弃神圣罗马皇帝尊号,仅保留奥地利帝号,神圣罗马帝国就此灭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