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清康熙二十四年(1685年)立县,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长达264年,也就是在清朝,整个中华民国时期,花县的县城都在今天的花山花城。直到解放后,1950年4月18日,根据花县第一次人民代表会议决议,花县人民政府由花山花城迁往花山洛场村,该址成为花县人民政府所在地。1954年6月25日,花县人民委员,花县人民政府旧址,花县人民政府旧址简介,花县人民政府旧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县人民政府旧址旅游指南...